7月25日为商丘市三轮车、电动四轮车上牌第一天,然而不少市民在前往属地车管所办理时却都无功而返。究其原因为何呢?记者来到市交警支队进行采访,原来不是所有三轮车、电动四轮车都能顺利办理标识牌,而是必须持有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并按照流程进行依次办理才行,否则将不予办理。
市区三轮车、电动四轮车办牌时间为7月25日至8月15日。办牌地点户口是梁园区的,到前进办事处、白云办事处、建设办事处、东风办事处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车管所(民主路中原车城)进行办理;睢阳区的到新城办事处、东方办事处、文化办事处、宋城办事处进行办理;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到开发区办事处办理。
办牌手续为: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;车辆来历证明;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;商丘市区三轮车、电动四轮车排查登记表;商丘市区三轮车、电动四轮车入户查验表;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。而且必须是2015年7月11日零时之前购买的三轮车、电动四轮车,并持有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为避免市民在办理标识牌时多跑冤枉路,市交警支队二大队车管所所长闫峰表示,三轮车、电动四轮车所有人需按照办理流程进行办理。即:1.车主携带身份证等办牌手续,到属地办事处或车辆管理所预约。刷二代身份证,记录信息到数据库,出预约单,每个身份证只能预约一次;2.预约期内,到属地办事处或车管所现场上牌;3.验车;4.受理岗登记,审核各类证明,随机生成车牌号;5.凭登记证领取车牌、螺丝;6.车辆进入专用区域上牌、打码,上牌前要核对车辆信息;7.拍照区域拍照保存车辆照片;8.上牌完成。没有专用发票的暂时不予办理,针对此类情况统一向市政府汇报,最后研究具体措施逐步进行解决。此次办理的三轮车、电动四轮车标识牌均为电子车牌,具有可疑车辆查询、事故车辆车主查询、盗抢车辆报警查找、交通违法录入等功能,可进行录入、查询、比对等信息管理工作。